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、城市管理局 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,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,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、社会发展局 ,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:
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19〕16号)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 ,切实做好我省住建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《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》 ,现印发给你们 ,请遵照执行 。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2年6月21日
详见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