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 ,决定选取河北省平山县等81个县开展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,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 ,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,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,帮助各地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推进乡村建设 ,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,缩小城乡差距 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、幸福感 、安全感 。
通知明确 ,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 ,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 ,从发展水平 、农房建设 、村庄建设 、县城建设4个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 。各省(区 、市)和样本县可结合实际 ,适当增加评价内容 。
第三方评价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专家团队构成 。部级专家团队负责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,完成全国评价报告 ,并分片区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。省级专家团队负责赴样本县调研收集数据并进行研究分析 ,撰写本省和样本县的评价报告 。
乡村建设评价包括数据采集 、问卷调查 、现场调研 、分析评估 、形成评价报告等步骤 。具体为 :省级专家团队通过座谈 、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采集数据后 ,在样本县开展问卷调查 ,全面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 ,查找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短板 。之后 ,选择乡镇和村庄开展实地调研 ,进村入户对农民群众 、村干部进行访谈 ,深入了解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 、乡村风貌等情况 。省级专家团队基于多渠道采集的数据和调研了解的情况 ,从城乡差距 、农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 ,分析评估乡村建设水平和存在的问题 。按全国 、省和县三个层面梳理评价结果 ,形成乡村建设评价报告 。省级专家团队负责完成省和样本县的评价报告 ,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;部级专家团队负责完成全国评价报告 ,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。